公告資訊 轉知勞動部業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7日以勞職授字第1150251064號公告發布,自115年5月1日起,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8條及第9條所定按月發給生活津貼及補助之金額,依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予以調整。 發布日期 2026/04/09~2026/05/09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勞動條件科 | 發佈日期: 林珮如 7532509 | 更新日期 2026/04/09 | 瀏覽人數: 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