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轉知勞動部業於115年3月25 日以勞動福3字第1150152749號令修正發布「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發布日期 2026/04/02~2026/05/02 | 發佈單位: 勞工處 | 發佈日期: 邱小姐 04-7532535分機2535 | 更新日期 2026/04/02 | 瀏覽人數: 13人 勞動部修正發布「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重點包含: (一)確立雇主收取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義務,違反者依第53條規定加徵滯納金。 (二)落實退休基本生存權保障,對於請領月退休金者得於猶豫期內變更為一次退休金。 (三)提升死亡勞工之未成年遺屬或指定請領人繼承死亡勞工退休金之保障,修訂得請領之10年期間自成年之日起算。 (四)擴大勞工之遺屬及指定請領人為「退休金權益不得讓與、抵銷或扣押」保障範圍,保障遺屬請領專戶餘額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