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轉知勞動部於114年12月31日以勞動發管字第1140520284A號令解釋「雇主申請初次招募、引進或聘僱外國人從事海洋漁撈工作、機構看護工作、製造工作、營造工作、屠宰工作、外展農務工作、農、林、牧或養殖漁業工作、廢棄物及資源物回收處理工作,其人數經計算結果有小數點者之計算方式」,請轉知雇主知悉。 發布日期 2026/01/05~2026/02/05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外勞服務科 | 發佈日期: 張先生 7532434 | 更新日期 2026/01/05 | 瀏覽人數: 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