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轉知勞動部於114年12月31日以勞動發管字第1140519250A號令發布「就業服務法第47條規定雇主在國內辦理招募本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11款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之解釋令,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惠予協助轉知雇主知悉。 發布日期 2026/01/02~2026/02/02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外勞服務科 | 發佈日期: 張先生 7532434 | 更新日期 2026/01/02 | 瀏覽人數: 46人 配合勞動部114年10月21日勞動條2字第1140148807號公告訂定最低工資,自115年1月1日生效,爰核釋就業服務法第47條規定雇主在國內辦理招募本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11款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