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轉知勞動部於114年12月26日以勞動發事字第1140519764A號令訂定發布「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一條工作許可申請書表」,請轉知雇主及外國人知悉。 發布日期 2026/01/02~2026/02/02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外勞服務科 | 發佈日期: 張先生 7532434 | 更新日期 2026/01/02 | 瀏覽人數: 6人 因應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於115年1月1日生效施行,新增外國人於最近5年內取得教育部公告世界大學排名前二百名大學之學士以上學位者,得逕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爰訂定旨揭書表,以利申請事宜。 相關申請書表更新並置於該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https://www.wda.gov.tw/),請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