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轉知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知115年11月28日(星期六)為115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里)長等9種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日,請依法給假,保障勞工投票權益。 發布日期 2025/11/20~2025/12/20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勞動條件科 | 發佈日期: 鄭鼎耀 7532518 | 更新日期 2025/11/20 | 瀏覽人數: 22人 一、依據勞動部114年11月17日勞動條3字第1140149047號函轉中央選舉委員會114年11月5日中選務字第11431507602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