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115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活動開始報名至114年11月14日截止 發布日期 2025/10/03~2025/11/14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勞動關係暨福利科 | 發佈日期: 余佳珊 753-2527 | 更新日期 2025/10/03 | 瀏覽人數: 12人 一、主旨:勞動部為展現我國勞動多元從業量能及實力,使更多勞工得以透過表揚之方式,得到社會各界的肯定與讚譽,特辦理本次選拔。 二、依據:勞動部114年9月26日以勞動關1字第1140144392號令發布發布「一百十五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要點」辦理。 三、主辦單位:勞動部 四、初審單位:彰化縣政府勞工處 五、初審收件時間及方式: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1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收件地址: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 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勞動關係暨福利科 余小姐收(電話:04-7532527)。 六、應繳資料如下: 推薦參加全國模範勞工選拔人員之選拔表(如附表一至附表四)暨佐證資料一式十份、無不良紀錄證明書正本、參選人切結書正本(如附件一)及參選全國模範勞工選拔檢點表(如附件二)一份,以A4紙張格式,送達本府辦理初審作業,由本府將推薦資料寄送勞動部。 七、全國模範勞工當選名額總計51名,其各組名額如下: (一)企(產)業勞工組:26名。 (二)職業勞工組:15名。 (三)工會領袖組:5名。 (四)工會會務人員組:5名。 八、其他: (一)有關選拔資格、推薦單位及方式請詳閱附件一百十五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要點規定。 (二)推薦單位檢具之文件不齊全、規格不符或逾期薦送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