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轉知勞動部於114年8月1日以勞動發管字第1140512235A號令修正發布「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請轉知雇主知悉。 發布日期 2025/08/04~2025/09/04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外勞服務科 | 發佈日期: 張先生 7532434 | 更新日期 2025/08/04 | 瀏覽人數: 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