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資訊

轉知勞動部113年12月25日以勞動發管字第1130517344A號令發布修正「就業服務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雇主在國內辦理招募本國人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十款營造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請轉知雇主及外國人知悉。
| | |
更新日期   2024/12/25
|
瀏覽人數: 30人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