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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勞動基準法QA專區-工資問答區

老闆不給我薪水,怎麼辦?如果我弄壞了東西,還要扣我薪水,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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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資是勞工提供勞務之所得,也是勞工及其家屬賴以維生的憑藉,依勞基法第22條第2項,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如果因為勞工於工作中故意或過失損壞產品或造成雇主損失,對於責任歸屬、賠償金額及清償方式,如未能達成協議,就應該循司法途徑解決,雇主絕對不可以逕自決定從工資中扣發。


二、您如果尚有其他勞動法令疑義,建請您電洽彰化縣政府勞動基準法諮詢專線04-7532510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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