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人力資源提升 瀏覽人數: 602人 目的:協助事業單位辦理在職員工進修訓練,擴展訓練效益,持續提升人力素質,累積國家人力資本,提升競爭力,並落實就業保險之職業訓練及訓練經費管理運用辦法之規定。申請對象:事業單位為民營事業機構、非營利法人或團體,且參加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在51人以上者。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未滿51人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具有TTQS企業機構版評核結果為通過以上或辦訓能力檢核表為合格者,且於申請書面資料交寄日仍有效。2.曾獲得「國家人力創新獎」、「國家訓練品質獎」、「國家人才發展獎」。3.申請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經本署所屬各分署認定已具有辦訓能力而不予提供後續訓練課程辦理事宜。4.接受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輔導服務及訓練課程達三年以上,且未繼續申請該計畫。補助標準:1.個別型訓練計畫之事業單位,最高補助95萬元。2.聯合型訓練計畫之事業單位,最高補助190萬元。3.產業推升型訓練計畫之事業單位,最高補助200萬元。4.事業單位薦派員工參加外部訓練課程,依訓練單位之收費標準補助50%為限。但派訓對象為29歲以下青年或中高齡者,其補助訓練費用比率得提高至70%。或課程屬企業內部講師訓練課程、數位教材製作訓練課程或政府推動之政策性課程、數位學習課程者,得提高至70%。申請流程:線上提出申請,並檢具紙本文件或電子檔上傳訊系統審核,依分署核定訓練辦理。申請方式:本部受理事業單位申請辦訓至當年度9月30日止。事業單位申請辦理訓練計畫前,應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建置之計畫資訊系統登錄,一次上傳年度訓練計畫,並應於完成上傳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檢附本計畫規定相關文件,向主要辦理訓練地點所在地之勞發署所屬分署提出申請。聯絡窗口: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分機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