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職前訓練 瀏覽人數: 7人 一、目的:為協助年滿十五歲至二十九歲失業或待業青年取得重點產業就業所需技能,參加勞動部職前訓練或產業新尖兵計畫之政策性產業訓練課程。二、對象:年滿十五歲至二十九歲失業或待業青年。三、申請條件:1.參加勞動部職前訓練或產業新尖兵計畫之政策性產業訓練課程,得發給學習獎勵金每月一萬元,最高以十二萬元為限。2.青年參加前項職前訓練課程,由訓練單位於開訓日之次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檢送參訓青年個人金融帳戶文件影本送分署辦理。3.參加產業新尖兵計畫規定課程之青年,應逕至本部台灣就業通網站產業新尖兵計畫專區上傳金融帳戶文件。4.分署應於開訓日之次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獎勵資格審查,並通知青年核定獎勵金額等審查結果。 5.青年依本要點規定領取學習獎勵金,以一次為限。四、流程:參加職前訓練課程→提供個人金融帳戶資料(開訓後10個工作日內)→分署於開訓後每30日將當期獎勵金撥入青年帳戶。五、聯絡窗口:應向所在地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提出申請,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分機1527或洽詢「台灣就業通」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網址連結https://course.taiwanjobs.gov.tw/download?pid=29367902-044d-4eca-873f-67d2c5702a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