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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勞動基準法QA專區-資遣(費)問答區

資遣費計算方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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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遣費計算公式如下:

1. 勞退舊制(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

(1) 每繼續工作滿1年,發給1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

(2) 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1年,以比例計給之。未滿1個月以1個月計。

2. 勞退新制(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

(1) 適用新制後之工作年資,每滿1年發給0.5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

(2) 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二、勞動部資遣費計算舉例說明如下:

勞動部資遣費試算網址https://calc.mol.gov.tw/SeverancePay/

1. 勞動部舊制資遣費計算舉例說明https://www.mol.gov.tw/topic/3078/25331/25619/

2. 勞動部新制資遣費計算舉例說明https://www.mol.gov.tw/topic/3078/25331/25621/

三、您如果尚有其他勞動法令疑義,建請您電洽彰化縣政府勞動基準法諮詢專線04-7532510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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