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休假是否可以小時、半日申請? 瀏覽人數: 145人 一、原則上勞工特別休假以日為計算單位,如果勞資協商後,得以全日、半日或以時計算均可。依內政部76年1月15日(76)台內勞字第469940號函函示:「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之特別休假,原則上以日為計算單位,關於建議『公營事業機構勞工特別休假時間准以小時計算』乙案,得由事業位依實際需要明訂工作規則中報准後公開揭示」。 二、您如果尚有其他勞動法令疑義,建請您電洽彰化縣政府勞動基準法諮詢專線04-7532510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