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福利科
聯 絡 人:蔡小姐
聯絡電話:(04)7532484
服務對象
1.在職之視障者
2.接受職業訓練之視障者
3.自營作業之視障者。
4.即將任職於本市公、私立機關(構)之視障者
5.認為有必要提供與就業需求服務相關之視障者。
服務內容
1.職場交通與定向協助服務
2.其他經審查與就業及職訓相關之交通服務事項。
服務時數
每人每月接受服務時數最高以40小時為原則。但有特殊需求,經本府核准者,不在此限。
申請方式
1.初次申請請至本府勞工處由專人協助填寫申請表,審核合格後排定視力協助員交通接送。
2.曾接受過視力協助員接送之視障者傳真至7239311來電承辦人員確認申請內容,審核合格後排定視力協助員交通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