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宿舍用地證明申請 承辦單位 外勞服務科/王小姐 | 電話 04-7532447 | 傳真 04-7266626 瀏覽人數: 47人 申辦說明 依據土地稅法第17條第2項及財政部113年4月22日台財稅字第11300522190號令辦理。 申請人應備證件 審核流程如下:一、申請人(企業或公營事業)檢附之表件先予書面審查,倘文件不完備須補正者,以書面通知申請人並隨文檢還原申請表件,俟資料完備再送本府辦理。二、經書面審查符合申請要件者,審查後辦理實地現勘,經現勘審核通過,函復核准公文1份。申請流程及檢附相關文件:一、申請對象:本轄企業或公營事業之房屋用地供勞工宿舍使用,需勞工主管機關核發證明文件者。二、受理方式:臨櫃或郵寄辦理(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三、應附文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大小章):1、勞工宿舍用地證明申請表。2、勞工宿舍用地證明切結書。3、建物使用執照、所有權狀影本。4、土地登記謄本。5、地籍圖謄本。6、土地分區證明(非都市計畫用地免附)。7、建物公安檢查簽證及申報結果影本(需在效期內申報結果合格)。8、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合格證明(需在效期內/含申報書 、申報受理單)。9、公共意外責任險投保證明影本。10、勞工宿舍管理辦法。11、勞工宿舍使用名冊。 申辦方式 郵寄 領件方式 郵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