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立相關資料 承辦單位 勞工處就業服務科 | 電話 04-7532427 | 傳真 04-7271993 瀏覽人數: 183人 申辦說明 一、私立就業服務機構 簡介(一)按就業服務法第2條規定:「就業服務指協助國民就業及雇主徵求員工所提供之服務」;「就業服務機構指提供就業服務之機構,其由政府以外之私人或團體所設置者,為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二)另按就業服務法第35條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得經營下列就業服務業務: 一、職業介紹或人力仲介業務。 二、接受委任招募員工。 三、協助國民釐定生涯發展計畫之就業諮詢或職業心理測驗。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就業服務事項。」(三)再按就業服務法第34條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經發給許可證後,始得從事就業服務業務;其許可證並應定期更新之。」「未經許可,不得從事就業服務業務。」 ◎ 相關連結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查詢系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申辦方式 郵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