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已繳納罰鍰證明 承辦單位 外勞服務科 | 電話 04-7532435 | 傳真 04-7266626 瀏覽人數: 138人 | 處理期限 6個工作天 申辦說明 依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前三十日內,應檢附當地主管機關所開具已繳納罰鍰之證明文件等相關文件,重新申請設立許可及換發許可證。 申請人應備證件 1.申請公文(需蓋公司大小章) 2.劃撥單影本(需蓋公司大小章) 申辦方式 郵寄 領件方式 親領郵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