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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服務

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已獲籌設許可機構申請設立許可前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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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說明
依據「辦理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機構申請設立許可前檢查項目實施要點」,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已獲籌設許可之(分支)機構於依檢查表規定及業務需要籌設完成後,應先填寫檢查表之機構自評欄位,並於填寫完成後60日內通知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檢查。
申請人應備證件
1.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已獲籌設許可機構申請設立許可前檢查項目表一式3份(正本3份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2.勞動部同意籌設公文(影本1份)
申辦方式
領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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