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換發職員當選證書 承辦單位 勞動關係暨福利科/余小姐 | 電話 04-7532527 | 傳真 04-7233967 瀏覽人數: 119人 申辦說明 為便利資料建檔完整及核發理事長、監事會召集人及理監事之當選證書,工會於改選(第一屆屆滿後改選)或遞補時,須檢送函及工會改選總報告表(一式二份)及彰化縣各級工會幹部當選證明申請書報備查。由本府核發之當選證書,所以請檢送2吋照片各1張.申請方式:為郵寄與親送皆可。 申請人應備證件 (一)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暨第1次理監事會議紀錄。 (二)工會改選總報告表1式2份(需蓋圖記章)。 (三)理事長、監事會召集人及理監事2吋照片各1張。 (四)彰化縣各級工會幹部當選證明申請書。以上請備妥後寄本府勞工處(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辦理。 申辦方式 郵寄臨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