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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服務

事業單位申請報備工作規則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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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說明
報核工作規則請檢附下列文件:  
【新訂者請檢附】  
1、申請公文函1份(須蓋公司大小章)  
2、勞資會議紀錄或工會會議紀錄(含簽到表)影本1份(加蓋公司大小章)  
3、工作規則1式2份(不須裝訂、封面須加蓋公司大小章)  
4、工作規則內容與勞動部工作規則範本差異較大者,請檢附與工作規則範本不同之處一覽表1份  
5、分支機構一覽表1份(各地分支機構不採一體適用者免附)(加蓋公司大小章)  
※◎上述文件『不須裝訂』,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分類即可◎※  
 
【修訂者請檢附】  
1、申請公文函1份(須蓋公司大小章) 
2、勞資會議紀錄或工會會議紀錄(含簽到表)影本1份(加蓋公司大小章)  
3、分支機構一覽表1份(各地分支機構不採一體適用者免附)(加蓋公司大小章)  
4、工作規則新舊條文對照表1式2份(不須裝訂、請於首頁空白處加蓋公司大小章)  
5、原核備之工作規則影本或最近一次修訂之工作規則1份 
6、 修訂後工作規則1份 
※◎上述文件『不須裝訂』,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分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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