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平安迎新春 聘僱移工要注意 落實職安顧安全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4/01/22~2024/02/14 | 發佈單位: 勞工處 | 發佈日期: 張先生 7532434 | 更新日期 2024/01/22 | 瀏覽人數: 45人 年關將近,彰化縣政府提醒民眾千萬不可隨意僱用來路不明外國人,否則將面臨最高75萬元罰鍰。家庭看護工僅能從事照顧被看護人的相關生活照料工作;廠工也只能從事申請聘僱許可的工作項目,如果指派所聘僱的移工從事許可以外工作,最高可罰15萬元。 據統計,彰化縣移工人數已達6萬人,轄內最常見違法樣態為民眾非法聘僱或容留逃逸移工從事工作,不論是友誼協助或用打工換取食宿,均已構成非法容留,已然觸法。另外,實務上也常見雇主指派外籍家庭看護工於照護工作閒暇時,幫忙雇主家或是去雇主親朋好友家幫忙打掃等指派許可外工作情形,因此特別呼籲提醒。 聘僱外國人應注意3步驟:「查」:確認外國人居留證及工作許可、「核」:核對身分、「問」:詢問來臺身分。聘僱外國人依法必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即使是國外留學生也需要申請工作許可,所以聘僱前一定要檢視外僑居留證、學生證及工作證。如聘僱新住民,雖不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但仍要查驗居留證、護照及依親戶籍資料等「正本」證件,並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以免聘僱到假冒新住民身分的外國人從事工作而遭到處罰。 另外,正值歲末年終之際,事業單位從事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等作業頻繁,營造工程趕工、大樓外牆清洗、儲槽清理、屋頂維修等臨時性作業大幅增加,稍有不慎即可能造成災害,像是動火作業易發生火災、爆炸災害,高處作業易發生墜落災害,入槽維修及清洗等局限空間作業易發生缺氧、中毒災害,吊掛作業易發生物體飛落及感電災害等。縣府提醒事業單位在趕工或歲修時,應重視勞工的職場安全衛生,並協助其落實自主管理,避免職災憾事的發生。 雇主遇有移工事務相關疑問可即時尋求縣府協助,撥打移工諮詢專線04-7297228(去問問吧)洽詢。另事業單位如有職業安全相關法令疑問,也可撥打7532510專線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