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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公告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及雇主或外國人申請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之應備文件,由本部自網路查知者,得予免附該應備文件,請惠予協助轉知雇主及移工知悉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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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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