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轉知勞動部公告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及雇主或外國人申請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之應備文件,由本部自網路查知者,得予免附該應備文件,請惠予協助轉知雇主及移工知悉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4/01/03~2024/02/03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外勞服務科 | 發佈日期: 張先生 7532434 | 更新日期 2024/01/03 | 瀏覽人數: 4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