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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為推動企業打造育兒友善環境,受理申請哺(集)乳室、托兒設(措)施,最高補助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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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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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32人
  為營造育兒友善職場環境,促進企業留用優良人才,平衡員工家庭與工作的負擔,彰化縣政府鼓勵企業設置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措)施並配合勞動部「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受理申請補助期間第1期為113年1月1日至2月29日,第2期為113年6月1日至7月15日止,歡迎踴躍向勞工處提出。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3條規定,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適當的托兒措施,主管機關對於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應給予經費補助: 
一、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最高補助2萬元。 
二、設置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托育家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新興建完成者最高補助300萬元,設置後或已設置者,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用以改善或更新。 
三、雇主提供受僱者子女送托到托兒服務機構的托兒津貼或居家式托育服務者,每年最高補助60萬元。 
  不限事業單位規模及僱用人數,均可申請,有意願申請經費補助之事業單位,請於1月1日至2月29日期間,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申請書表(第1次使用系統者需先申請註冊帳號,若已申請過帳號,請輸入申請時Email及原密碼登入系統)並上傳相關資料後,以書面列印紙本,以正本郵寄至勞工處(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 
  如有疑問,歡迎洽詢服務專線:04-753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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