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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提撥月月繳‧補足差額免煩惱」 彰縣府籲事業單位依法提繳勞退金,維護勞工權益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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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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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及保障勞工退休金權益,彰化縣政府提醒,僱有適用勞動基準退休金制度勞工之雇主,應依法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並於年底前,估算113年度符合退休條件勞工所需之退休金,並於113年3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差額。 
為促使雇主履行給付勞工退休金義務、使雇主及早準備,確保退休勞工獲得法定足額退休金,雇主依勞基法第56條規定,以事業單位內適用舊制退休金制度之勞工,依其每月薪資總額2%~15%範圍內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並應於年底前估算113年度成就退休條件勞工之退休金,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以降低雇主因突發性企業財務問題,影響勞工請領退休金之權益。 
為協助事業單位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維護舊制勞工退休金權益,彰化縣政府以輔導及查核方式督促事業單位依法提撥,為提升雇主對勞工退休金制度的認知,減少勞資爭議,每年均辦理勞工退休金制度之法令宣導會,雇主亦可利用勞動部退休金試算網站-「預估次一年度所需勞工退休準備金試算」(https://calc.mol.gov.tw/pension/labor_priority.aspx),以補足專戶差額。事業單位如對勞工退休金制度有疑義者,歡迎撥打縣府勞工處04-7532511洽詢。彰化縣政府籲請事業單位依法按月、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疼惜共同打拼的勞工,共造勞雇共好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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