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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 縣府籲落實防颱工安作業及出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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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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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資料顯示,杜蘇芮颱風即將來襲。縣府呼籲本縣各事業單位,做好防災整備工作,颱風天勞工出勤,應以「安全」為首要考量,以保護勞工出勤時人身安全,涉及勞動權益及雇主應注意職業安全衛生相關防護事項: 
一、勞工權益部分: 
1.勞工如因颱風天宣布停止上班而未出勤,或因天然災害影響(如停電)致無法居家提供勞務者,雇主不得視為曠職、扣全勤獎金或為 其他不利處分。 
2.如應雇主要求而外出上班之勞工,薪資照給,並宜加給勞工工資,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若於上下班途中受傷,仍應依職業災害相關規定辦理。 
3.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於天然災害照常出勤者,相關天然災害出勤疑義,勞雇雙方應於事前自行協商議定。 
4.雇主如因天災之影響,得延長勞工工作時間及停止勞工假期,本項特殊加班規定主要運用於平日或休息日之加班,加班費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發。另停止假期所得運用之假日,僅指包括國定假日、特別休假及例假,其工資應加倍發給,上述兩種情況其當日延長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得不受1日不得超過12小時之限制,且其延長工作時間得不併入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之限度計算,並應依規定於事發24小時內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或核備。 
二、營造工地及外送作業應加強各項安全衛生措施: 
1.實施施工架及施工構台、塔吊之安全檢查。 
2.開挖、邊坡擋土工程容易發生土石飛落及倒塌崩塌重大職業災害,事業單位應做好清除土石或設置擋土支撐措施,並指派專人指揮、監視狀況。 
3.鄰水、水上工程應做好通知作業勞工迅即撤離通報系統、撤離程序及救援程序。 
4.外送作業,雇主及平台業者應採取「安全衛生防護措施」並確認已投保強制險、人員意外險等相關保險、並於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期間,就應停止外送作業。於颱風過後,各工地應對作業現場各個地方進行全面清理及詳細檢查,經確認安全無虞後,才繼續施工。 
  縣府再次呼籲颱風來襲施工極易發生危險,各事業單位、營造工地均要特別注意,確實做好安全防護設施。事業單位不慎發生職安法重大職災依規定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電話:04-22550633)。 
  另勞動部為協助雇主對颱風天外勤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訂定「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供事業單位參考運用(https://www.osha.gov.tw/)。如仍有疑義可洽本府勞動法令及職業安全諮詢專線(04-753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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