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公告召開大銘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積欠勞工退休金或資遣費請求人會議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3/03/24~2023/05/25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勞動關係暨福利科 | 發佈日期: 陳曉瑩 7532537 | 更新日期 2023/03/24 | 瀏覽人數: 34人 1. 訂於112年5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本府第二辦公大樓8樓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 2. 凡經大銘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積欠退休金或資遣費而有請求權之勞工均有權參加本次會議,並依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確定請求人名冊及決定函;前開請求人應於本次會議所定期日前取得執行名義。 3. 參加本次會議之請求人,務必請攜帶身分證、印章及執行名義正本(持判決確定證明書者應再檢附判決書正本)與會。 如無法親自出席者,得委託他人出席,受委託者出席時除攜 帶前述文件外,並應攜帶委託書及當事人之印章。 4. 所有取得執行名義者,如符合勞基法第53條及第54條退休規定,則優先參與分配,其賸餘金額除支付勞工退休金外,得先行作為本法之勞工資遣費,再作為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勞工資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