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檢送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112年度地籍測量人員訓練班第44期」招生簡章1份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3/01/30~2023/02/28 | 發佈單位: 勞工處 | 發佈日期: 黃小姐 7532472 | 更新日期 2023/01/30 | 瀏覽人數: 39人 一、 本訓練班招生訊息如下: (一) 考試、受訓及住宿地點:靜宜大學(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7段200號)。 (二) 招考資訊: 1、 報名日期:本(112)年3月13日(星期一)至本年4月17日(星期一)。 2、 招生名額: (1) 一般生名額正取35名:採公開招考。 (2) 相關機關推薦生10名,未足額錄取之名額則保留至一般生名額,並依成績高低遞補。 3、 報考資格:大學院校4年級應屆畢業生或專科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不限相關科系及年齡。 4、 考試科目:平面測量(配分200分)、數學(配分200分)、國文(配分100分)、英文(配分100分),滿分為600分。考古題請至主辦學校國立宜蘭大學教務處進修推廣組網站下載。 (三) 受訓資訊: 1、 訓練期間採統一住宿管理,學員不須支付講師費、住宿費、訓練材料費、電腦實習費、教材講義費等費用。 2、 本訓練班上課時間暫定本年5月22日(星期一)至8月31日(星期四)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並視實際情況調整。 二、 本案結訓學員效益如下: (一) 符合「中央重測補助款僱用約僱人員條件」,於各地政事務所開列前述約僱人員徵才條件時,具應徵資格。 (二) 結訓合格學員,本中心將以正式公文將學員名單函送直轄市、縣(市)政府,於辦理上述徵才時參考雇用。 (三) 發給「測量學」、「測量平差法(含誤差理論)」、「地理資訊系統(含地圖學)」及「航空測量學與遙感探測」4科各2學分之學分證書。學員可依考選部規定,具報考國家考試測量製圖類科考試資格。 (四) 訓練班授課內容包含測量學理、空間資訊理論及實務、控制測量、地籍測量等領域,結訓者具備投入地籍測量領域之基本學識能力,對於民眾想藉由該領域投身公部門或民間測繪業者,具有全面性能力提升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