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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修正發布「機械類產品申請免驗證辦法」第10條、第17條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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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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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44人
  「機械類產品申請免驗證辦法」第10條、第17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7日以勞職授字第1110205566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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