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安全第一 縣府籲落實防颱工安作業及出勤規定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2/09/02~2022/10/02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勞動條件科 | 發佈日期: 陳小姐 7532503 | 更新日期 2022/09/02 | 瀏覽人數: 59人 根據中央氣象局今(2)日上午發布中度颱風軒嵐諾海上颱風警報,將帶來強風豪雨,彰化縣政府呼籲,颱風天勞工出勤,應以「安全」為首要考量,以保護勞工出勤時人身安全。勞工如因颱風天宣布停止上班而未出勤,或因天然災害影響(如停電)致無法居家提供勞務者,雇主不得視為曠職、扣全勤獎金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如應雇主要求而外出上班之勞工,薪資照給,並宜加給勞工工資,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若於上下班途中受傷,仍應依職業災害相關規定辦理。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於天然災害照常出勤者,相關天然災害出勤疑義,勞雇雙方應於事前自行協商議定。雇主如因天災之影響,得延長勞工工作時間及停止勞工假期,本項特殊加班規定主要運用於平日或休息日之加班,加班費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發。另停止假期所得運用之假日,僅指包括國定假日、特別休假及例假,其工資應加倍發給,上述兩種情況其當日延長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得不受1日不得超過12小時之限制,且其延長工作時間得不併入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之限度計算,並應依規定於事發24小時內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或核備。 縣府進而提醒雇主,因應軒嵐諾颱風來襲,應加強工安措施,以免發生職業災害,例如針對營造工地於颱風來襲前實施施工架及施工構台、擋土支撐、模板支撐架等之安全檢查,以確認無墜落及倒塌、崩塌之虞;在有發生水位暴漲或土石流之虞之地區作業者,應有危險發生時能通知作業勞工迅即撤離之通報系統、撤離程序及救援程序,如工區淹水應設置警戒標誌,進行區域管制。大雨、颱風過後,易造成建築物屋頂破損或漏水等情形,每年因屋頂修繕造成墜落災害案件多,應嚴防屋頂作業墜落災害,施工安全應注意安全通道、踏板、護欄、上下設備、安全網、安全帶等防護設施。 另勞動部為協助雇主對颱風天外勤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特訂定「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與「颱風季節及汛期期間之施工安全注意事項」,供事業單位參考運用(https://www.osha.gov.tw/)。如仍有疑義可洽本府勞動法令諮詢專線(04-7532510)或職業安全諮詢專線(04-753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