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勞動部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7年2月29日勞動2字第0970004207號函,自112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2/08/18~2022/12/31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勞動條件科 | 發佈日期: 施小姐 7532502 | 更新日期 2022/08/18 | 瀏覽人數: 34人 為保障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權益,自112年1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之事業單位之首長、主管以及獲有配車人員之駕駛,僅限於事業單位自行僱用者,詳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