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史資料查詢

為兼顧產業及照護人力需求 勞動部自110年11月11日起開放移工專案引進
歷史訊息
| | | |
更新日期   2021/11/24
|
瀏覽人數: 33人
  鑑於國內疫情已較為穩定,勞動部經疫情指揮中心同意,為兼顧產業及照顧人力需求,自今(110)年11月11日起,在落實相關防疫措施之前提下,同意開放移工專案引進,首波將專案引進印尼籍移工。 
  彰化縣政府指出,勞動部訂定「因應COVID-19我國邊境嚴管措施移工專案引進計畫」,雇主得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站」申請集中檢疫床位,以利安排移工入境,勞動部受理申請後,將採入境積分制安排移工入境順序,事業類依移工完整接種疫苗、來源國當地疫情狀況、移工入境後住宿地點環境等項目給予不同配分;家庭類則依接種疫苗及來源國當地疫情狀況排序,合計積分越高者越優先入境;另產業類雇主應於移工入境前,先向移工住宿地點所在地之地方政府申請居住地點查核。 
  彰化縣政府表示,移工入境後,應配合檢疫14日及自主健康管理7日,第一階段(自110年11月11日起至111年2月14日前)移工入境全數採集中檢疫,並續在集中檢疫所完成自主健康管理7日後即可入住同意申請入境之住宿地點,第二階段(自111年2月15日起至111年6月30日前)將視第一階段執行成效,放寬產業類移工檢疫得至防疫旅宿、自主健康管理須至指定地點;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部會配合移工專案引進,已規劃相關醫療商業保險,待保險商品上市後,雇主應為移工在入境前加保50萬元醫療商業保險,以支應入境後確診時之隔離醫療費用,目前金管會已核准富邦產險、國泰產險及和泰產險可銷售移工防疫保單。 
  另縣府提醒,產業類移工入境後住宿地點如為本縣,產業類雇主應於移工入境前向本府報送「外國人入境住宿地點申請查核」相關文件【包括外國人入境住宿地點申請查核表、移工入境簽證資料影本(護照內頁簽證資料,亦即VISA內頁)、招募許可函影本及入國引進許可函影本等】,待縣府完成查核住宿地點,將查核資料上傳後,該名移工才會列入床位待排序名單,相關查核文件可至勞工處網站-業務專區-移工權益專區項下下載。另如有相關移工管理疑義,亦可撥打彰化縣政府移工諮詢專線04-7297228洽詢。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