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4年12月14日修正「採購管理技術指引」。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5/12/18~2016/12/31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勞動關係暨福利科 | 發佈日期: 陳靖謀 04-7532523 | 更新日期 2015/12/18 | 瀏覽人數: 6人 一、簡介 事業單位之採購程序一般包括:請購、詢價、比價、議價、訂購、交貨驗收與報支等作業,而與安全衛生風險危害有關較需考慮安全衛生事項之作業階段有: (一)請購階段:訂定工程、財物或勞務之安全衛生規格,且應考量供應商提供的所有工程、財物或勞務之所有可能潛在危害。 (二)議價前或業務承攬之備標選商:將工程、財物或勞務之安全衛生規格納為投標必要資格或議比價評選標準中的重要因素,以避免因競價而降低工程、財物或勞務之安全衛生標準。 (三)交貨驗收階段:依據契約相關規定及量測程序,確認供應商所提供的工程、財物或勞務符合相關安全衛生規格。 二、適用範圍 本指引適用於須建立及執行採購管理計畫,以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要求及本身需求之事業單位。事業單位亦可參考本指引之基本原則及建議性作法,以建立、實施及維持符合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相關規範要求之採購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