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勞動部「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業經該部於110年4月1日以勞動發管字第1100005691號公告修正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1/04/12~2021/05/12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外勞服務科 | 更新日期 2021/04/12 | 瀏覽人數: 14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