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轉知「勞動部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業經勞動部修正發布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1/01/19~2021/12/31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勞動條件科 | 更新日期 2021/01/19 | 瀏覽人數: 68人 轉知「勞動部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月14日以勞動條2字第1090131166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勞動部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修正條文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