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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公告受理第二次109年度彰化縣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申請案,開放1班職前班申請,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1日(二)下午5時截止受理申請。請下載檔案詳閱。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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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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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77人
一、為鼓勵失業、待業或在職勞工參加照顧服務員職業訓練,結合本縣長期照顧人力供需,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特訂定本計畫。 
二、申請期間及受理方式:應自公告日起至109年12月1日(二)下午5時以前,將申請資料(含資格審查表、學術科及實習場地審查表、訓練計畫書等資料)郵寄至本府勞工處(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以郵戳或實際送達時間為憑,逾時不予受理。(請於外封備註送審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書)。  
三、申請單位資格:依據衛生福利部於107年5月9日公告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開放以下單位申請: 
(一)依法設立之公益、醫療、護理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公益、醫療、護理人民團體,或設有醫學、護理學、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之大專院校。 
(二)經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評鑑合格之醫療機構、護理機構、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三)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相關規定設立且經評鑑合格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四)依工會法設立且與照顧服務相關之工會。 
四、辦理訓練期限:自109年12月7日至12月31日止,並應於110年1月31日前辦理核銷。 
五、本案各項規定配合衛生福利部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公布之補助計畫修正辦理。 
六、本案附件共5件(含訓練計畫公告附件、審查作業規定、課程表、訓練計畫書、訓練計畫規定),請下載檔案詳閱。 
七、洽詢單位:勞工處就業服務科林小姐04-7532493、陳小姐04-7532512,FAX:04-7271993,E-mail:ciaocya@email.ch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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