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彰化縣政府為推動企業打造育兒友善環境,即日起至115年6月15日起受理申請哺(集)乳室、托兒設(措)施,最高補助500萬元。 發布日期 2026/05/27~2026/06/15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勞動關係暨福利科 | 發佈日期: 粘小姐 7532503 | 更新日期 2026/05/27 | 瀏覽人數: 21人 為營造育兒友善職場環境,促進企業留用優良人才,平衡員工家庭與工作的負擔,彰化縣政府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15日開放受理縣內事業單位申請哺(集)乳室、托兒設(措)施之經費補助,歡迎轄內企業踴躍向勞工處申請。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3條規定,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適當的托兒措施,依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相關補助經費如下: 一、 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最高補助2萬元,可運用購置靠背椅、桌子、母乳儲存專用冰箱及有蓋垃圾桶等。 二、 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新興建完成者,最高補助500萬元;已設置者,每年最高補助提高為100萬元。不論新興建或已設置托兒設施,均可申請3類補助項目,包括:1、「營運費」補助,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2、「教保、托育人員人事費」補助,每人每年最高6萬元,每一雇主最多補助5人。3、「減免員工收托費用」補助,每人每年最高9,600元。 三、 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每年最高補助提高為100萬元,補助項目包括托育設施設備費及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之托育人員人事費,該項人事費補助,每人每年最高6萬元,每一雇主最多補助2人。 四、 受僱者育兒補貼:每年最高補助提高為100萬元,每人每年最高1萬元;未滿100人企業,補助實支數70%,100-499人企業,補助實支數60%,500人以上企業,補助實支數50%。 不限事業單位規模及僱用人數,皆可提出,有意願申請經費補助之事業單位,即日起至6月15日期間,請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線上申請補助專區」申請。如有疑問,歡迎洽詢服務專線:04-753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