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高溫飆破36度 戶外作業熱危害攀升 彰化縣政府籲落實防護措施 發布日期 2025/07/25~2025/08/25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勞動條件科 | 發佈日期: 張桑豪 7532502 | 更新日期 2025/07/25 | 瀏覽人數: 72人 《置頂》 進入炎炎夏季,氣溫動輒飆破36度,戶外作業族群如營造業工人、外送員、高空吊掛人員、舉牌員、園藝工、道路施工人員等,在高溫下持續工作,健康風險與熱危害大幅上升。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呼籲雇主與勞工切勿掉以輕心,務必遵守「多喝水、多休息、要遮陽」三大原則,防範中暑與熱傷害,確保作業安全。 每年都有數起熱衰竭案件患者送醫,熱衰竭常發生於高溫、潮濕環境,尤其是戶外工作;勞動部資料也顯示,近五年已有10起職業災害死亡案件與高溫作業有關。隨著氣候變遷影響日益加劇,臺灣近百年平均氣溫上升1.6℃,近30年更有加速升溫趨勢,極端高溫已成新常態。 勞工處指出,為保障戶外作業者安全,雇主應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與《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採取相關預防措施,包括:降低作業場所溫度、提供陰涼休息區、提供適量飲用水或鹽水、調整作業時間與工作頻率、建立通報與應變處理機制、加強勞工健康監測與教育訓練,新版熱危害預防指引亦擴大適用範圍至自營作業者與派遣勞工,針對高風險作業如高空施工、臨時工地,強制要求設置降溫與遮陽設備,並提供個人防護裝備與休息空間。 勞動部也已啟動「夏季熱危害預防專案檢查」,雇主若違反規定未改善者,將依法裁罰3至15萬元;若屬高風險作業卻未設置必要防護設施者,更將面臨3至30萬元罰鍰。勞工處再次提醒,為提升雇主對高氣溫戶外作業之危害預防措施,強化相關工作者之健康保護,請雇主依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作為危害預防之參考。雇主應使勞工瞭解高氣溫工作環境之危害及作業程序,如發現勞工身體狀況不適時,應先停止作業,作必要之處置,待身體狀況穩定後再繼續作業,以確保炎夏作業之安全與健康。如有相關問題,可洽勞工處勞動條件科,諮詢電話:04-753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