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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不啟動勞基法主動檢查機制,彰化縣政府持續輔導事業單位,共創勞資雙贏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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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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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勞動部今(106)年1月訂頒之「勞動基準法修正之監督及檢查處理原則」,應自106年7月1日進入檢查期,惟日前中央與各地方政府已獲致共識,將採取「持續輔導」、「分級檢查」策略,透過「宣導」、「輔導」、「檢查」及「檢查後協助改善」等4大措施,逐步協助及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勞動基準法,為協助事業單位符合規定,彰化縣政府暫不啟動主動檢查機制,將持續輔導,此次輔導對象並將擴大增加「中央專案檢查對象」及「未具名、未具連絡方式或無具體內容之申訴檢舉案」。  
  依據前述實施計畫持續實施輔導之對象為「30人以下之微型企業」、「曾經檢查,並受處分之中小企業」、「規劃於日後實施檢查之行業」,彰化縣是全國中小企業最多的縣市,依彰化縣事業單位勞保投保資料顯示,縣內30人以下之中小企業佔全縣總事業單位之93.5%,經多次與勞動部溝通說明後,勞動部採納縣府意見,將30人以下之微型企業納入持續輔導之列,另中央每年均辦理專案檢查,未來彰化縣政府在配合中央實施專案檢查之前,會先進行輔導讓事業單位清楚相關勞動法規,並對勞工權益進行必要的調整;又為避免事業單位因他人惡意或同業檢舉而懷疑員工影響勞資關係,彰化縣政府日前亦完成「彰化縣政府受理勞動基準法檢舉案件之處理原則」明定未具名、未具連絡方式或無具體內容之檢舉申訴案,縣府也會採行政指導或臨場輔導方式先行輔導,惟若屬媒體披露、社會關注或違反情節重大等案件,因涉及勞工個人權益,仍須派員檢查。  
  勞工處強調,自106年7月1日後相關的宣導、輔導工作仍持續不中斷,又彰化縣之事業單位多屬中小企業型態,透過上述的輔導,可為彰化縣多數事業單位提供適當之緩衝時間,循序漸進協助及輔導督促事業單位落實法令,以保障勞工權益並兼顧產業發展,事業單位或勞工朋友若欲進一步了解法令或相關輔導措施,可隨時撥打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專線電話753251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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