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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可不知的工會二三事」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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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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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509人
  「工會」與「公會」有何不同?「工會」,乃是由勞工所籌組成立,致力於提升勞工地位及其生活品質;「公會」指的是各事業單位組成的職業團體(如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其內部成員是各大保險公司的經營者,為資方團體)或是各獨立執業者(如律師公會、醫師公會)所組成的。 
  依工會法規定,工會主要可分為三種:  
企業工會:顧名思義即整個企業集團,包括子公司在內的勞工,所組織的工會。 
產業工會:結合相關產業內之勞工,所組織的工會。 
職業工會:結合相關職業技能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在還沒有工會之前,勞資關係間的地位極不平等,勞工受僱於雇主,對於雇主的要求幾乎沒有拒絕的空間,也缺少表達意見的管道,勞方經常迫於現實生計,往往敢怒不敢言,只能繼續工作下去。 
  其實勞工可以透過籌組工會改變現況,組織權(工會法)為勞動三權之一,集結多數勞工籌組工會,在法律上成為協商主體,並與資方進行談判。在今(104)年5月底,桃園機師工會與華航的協商談判,順利地落幕。華航最終對桃園機師工會所提出的訴求,做出善意的回應,承諾將改善機師的勞動環境等七項協議。此亦是發揮工會的力量,爭取自身合理權利的例子。主管機關雖能制訂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但為顧及全國勞工一致性,僅能訂出最低標準,因此為求提升勞工自身的權益與福利,透過工會制衡勞資關係,建立談判地位的平等,迎向勞資關係平衡的未來。如對工會籌組有疑義,歡迎洽詢承辦人邱小姐(電話:04-7532525),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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