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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彰化縣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申請及補助核銷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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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勞工處 公告


主旨:公告彰化縣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申請及補助核銷作業」。本服務申請案全年度受理,具就業事實之身心障礙工作者,請填具相關表件,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1、【法規依據】:

(1) 勞動部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2) 勞動部推動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

(3) 彰化縣政府對民間團體之補(捐)助經費辦理要點

(4) 彰化縣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

2、【補助項目】:

改善無障礙環境、改善工作機具或設備、提供就業輔具、改善工作條件及調整工作方法。

3、【申請期間】:

全年度受理。

4、【資格條件】:

公、民營事業機構、政府機關或學校、法人團體、公私立職業訓練機構、政府委託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居家就業服務之單位、自營作業者或身心障礙者之個人。

5、【審查方式】:

本府實地訪視後自行或召開審查會審查。

6、【各案補助金額上限】:

新臺幣 10 萬元。

7、【計畫預算金額】:

新臺幣 220萬元。

8、【身分關係揭露說明】:

申請時請填具「身分關係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2 條、第 3 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 14 條第 2 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 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9、【 相關檔案 】:

檢附相關表件各 1 份:

 (1) 身分關係聲明書(附件 1)。

 (2) 補助法令依據:

A.勞動部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附件 2)。

B.勞動部推動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附件 3)。

C.彰化縣政府對民間團體之補(捐)助經費辦理要點(附件 4)。

(4) 補助申請書表(附件 5、6)。

10、服務專線:

就業服務科

聯  絡  人:黃小姐

聯絡電話:(04)7532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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