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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勞動基準法QA專區-COVID-19問答區

勞工前往接種COVID-19疫苗及接種後不適反應,相關疫苗接種假之規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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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5日宣布,自該日起實施疫苗接種假。勞工前往接種疫苗,以及為避免接種發生不良反應,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得申請疫苗接種假。另如超過可請疫苗接種假期限後,如因不適症狀就醫及休養期間,可請普通傷病假。

二、您如果尚有其他勞動法令疑義,建請您電洽彰化縣政府勞動基準法諮詢專線04-7532510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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