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業務專區-勞資爭議專區-歇業事實認定

事業單位歇業事實認定申請

瀏覽人數: 541人
受理單位 勞工處勞動關係暨福利科
服務專線 04-7532537
傳真 04-7233967
處理期限 30-40天
申辦說明 辦理事業單位歇業事實認定
申請人應備證件 1.辦理事業單位歇業事實之證明文件申請書 
2.事業單位歇業事實認定案件申請人名冊(申請人為2人以上者) 
3.事業單位積欠員工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明細表(申請人為2人以上者)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