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業務專區-勞工退休金專區-勞工退休準備金各項申辦注意事項

事業單位歇業,退休準備金移作資遣費應備表件

瀏覽人數: 189人

承辦單位 勞動條件科
連絡電話 (04)7532510
傳真號碼 (04)7234438
申辦說明

1、申請公文
2、公司歇業註銷登記證明或核准歇業公文影本
3、監督委員會會議記錄(載明員工辦理退休及遣散情形,由退休準備金中支付資遣費,請監委會委員親簽)
4、員工資遣清冊及退休清冊(無退休者免附)
5、臺灣銀行信託部對帳單影本(最後一期)
6、歇業解散時勞保局之事業單位退保資料
7、94年7月以後歇(停)業須檢附勞工退休金意願選擇申報表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8、歇業前6個月薪資清冊
9、退休金給付通知書1式3份(每位勞工各寫一份)。

剩餘款由公司領回部分,請依事業單位領回勞工退休準備金應備表件另案辦理,並請先至法院辦理清算,以清算人印鑑證明及公司大章(經濟部變更登記事項卡用印取代原留印鑑)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