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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彰化縣政府「114年補助辦理勞工教育之補助對象、資格及核心課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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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114年度補助辦理勞工教育補助對象、資格及核心課程範圍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補助辦理勞工教育實施要點第2點。

二、目的:為加強推行勞工教育,落實勞工教育終身學習,輔導本縣各工會辦理勞工教育,使各工會勞工接受新資訊與知識,增進知能,保障權益,提升生活品質及競爭力,特訂定本計畫。

三、補助對象:

()本縣立案之工會聯合組織。

()本縣立案之工會聯合組織。

()本縣立案之工會聯合組織。

()本縣立案之工會聯合組織。

四、補助資格:

()工會前一年度依工會法第23條、第29條規定召開會議,且依同法第31條規定報請本府備查者。

()工會前一年度依工作計畫執行者。

()工會代收會員勞保費、健保費,經查核無積欠紀錄者。

()工會財務經查核結果,收支無異常情形者。

()經本府認定未有重大違反法令情事者。

五、核心課程範圍:如附檔「彰化縣政府補助工會辦理勞工教育講習核心課程一覽表」。

六、申請期限:本計畫受理申請截止日至(114)930為原則,當年度經費用罄即不再受理申請。


服務專線:

勞動關係暨福利科

聯絡人:古小姐

聯絡電話:04-753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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