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天災事變突發事件事業單位停止勞工假期或延長工時之通報表格 承辦單位 勞動條件科 | 電話 04-7532504 | 傳真 04-7234438 瀏覽人數: 229人 | 處理期限 事後24小時內 申辦說明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4項、第40條規定辦理(因恐作業不及,先行將加蓋機關章戳之通報表傳真至勞工處報備,俟事故結束後再行文核備或備查 申請人應備證件 下載並填妥此表格後,傳真至04-7234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