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辦服務

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已獲籌設許可機構申請設立許可前檢查

| |
瀏覽人數: 108人
|
申辦說明
依據「辦理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機構申請設立許可前檢查項目實施要點」,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已獲籌設許可之(分支)機構於依檢查表規定及業務需要籌設完成後,應先填寫檢查表之機構自評欄位,並於填寫完成後60日內通知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檢查。
申請人應備證件
1.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已獲籌設許可機構申請設立許可前檢查項目表一式3份(正本3份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2.勞動部同意籌設公文(影本1份)
申辦方式
領件方式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