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已無舊年資勞工申請免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 承辦單位 勞動關係暨福利科 | 電話 04-7532535~2537 | 傳真 04-7233967 瀏覽人數: 99人 申辦說明 一、事業單位結清舊制年資 1、新制施行後始受僱之勞工清冊、結清舊制年資之勞工清冊、結清舊制年資之結清協議書、勞工簽署之收訖證明書或金額發放證明(支票、匯款單) 2、事業單位切結書 3、勞工退休金(6%)制度繳款單明細影本 4、勞保局之事業單位94年6月(或第一期)及最近一期全部員工之加退保資料(如有勞工離職或資遣者,請檢附離職證明影本或資遣給付證明及資遣名冊)註:支票支付者須附銀行支票匯款對帳單;現金轉帳者須附銀行轉帳證明 5、勞工退休金選擇意願申報表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6、結清前6個月薪資清冊 7、若事業單位若有僱有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請檢附聘僱函及勞動契約 二、具舊年資勞工離職已無舊制年資之勞工 1、新制施行後始受僱之勞工清冊 2、事業單位切結書 3、勞工退休金(6%)制度繳款單明細影本 4、勞保局之事業單位94年6月(或第一期)及最近一期全部員工之加退保資料(如有勞工離職或資遣者,請檢附離職證明影本或資遣給付證明及資遣名冊) 5、勞工退休金選擇意願申報表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6、若有僱有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請檢附聘僱函及勞動契約*上述文件均以事業單位大章及負責人印鑑章用印 申辦方式 郵寄臨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