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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111年6月20日公告「延長111年6月15日(含)至同年6月20日期間入境第二類及第三類外國人入國健康檢查期限」及受聘僱外國人入國三日內健康檢查時程計算方式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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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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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公布,自本年6月15日零時起,入境居家檢疫天數調整為3天居家檢疫加4天自主防疫,同時取消原7天自主健康管理;自主防疫期間,非必要不可外出(移工於該期間不得工作)及非急迫性需求之醫療或檢查應延後;同時,入境檢疫期間確診COVID-19者,則應配合隔離,並於解隔後續行自主健康管理。 
 
基此,自本年6月15日(含)起入境之受聘僱外國人,其入國三日內健康檢查時程得以「自主防疫/自主健康管理期滿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理」方式計算之,後續視國內疫情狀況,適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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