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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函轉雇主引進或接續聘僱第2類外國人或從事中階技術工作外國人者,得以網路傳輸方式,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實施檢查。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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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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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9人
為提供雇主更便捷之聘僱外國人入國或接續聘僱通報流程,除書面辦理所聘僱外國人入國或接續聘僱通報外,勞動部於111年1月10日公告新增網路傳輸方式,雇主辦理所聘僱外國人入國或接續聘僱通報案件,得經由移工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網址:https://fwapply.wda.gov.tw)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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